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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历史上的高光时刻(一):会徽的确定...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09-26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风雨七十载,辉煌耀神州。从人民政协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将自己同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第一个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第一件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心声的提案、第一次召开专题协商会……人民政协心系国家、履职为民。从政协委员第一次视察调研、第一次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到委员履职APP开通开启新时代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新形式,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紧跟时代步伐,立言立德。这无数个“第一次”,成为人民政协历史中一个个“高光时刻”,点亮了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本刊选取部分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次”,与广大读者共同回顾这些光辉的历史瞬间。


人民政协会徽的确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整个图案庄严富丽,它以一颗红光闪闪的五角星、四面迎风飘扬的红旗和白色地球衬托的红色中国地图为中心,光芒四射的蔚蓝色天幕作背景,周围是红色缎带连接起来的瓦蓝色齿轮和金黄色麦穗。这个会徽是1949年7月由新政协筹备会制定、通过的。


政协会徽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级大团结”的精神。这个会徽是由张仃和周令钊设计的。设计者对图案的原说明是:“一、红星表示无产阶级领导;二、齿轮、嘉禾表示工农联盟为基础;三、四面红旗表示四个阶级(即当时的四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大联合;四、地图表示新中国,背景光芒四射”。此外,红星下面“1949”四个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诞生的年号;缎带上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个金色仿宋字,标明了人民政协的全称。这个设计图案经周恩来批示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们传阅后,认为较好地体现了筹备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后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毛泽东批准,在1949年9月21日开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使用。



第一次确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名称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图为大会会场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今北京)开幕。当时,为了区别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遂把即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为“新政协”。对此,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首先提出异议。他们认为以一个“新”字来区别于旧政协,并不够确切。第一,旧政协包括国民党在内,新政协排除了国民党反动派;第二,新政协虽然沿用“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名称,但它并不完全发源于旧政协,它是百年来民族民主革命特别是三十年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果,是中共历来倡导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第三,新政协就其参加成份来说,已具有了全国人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名称与实际应该相符;第四,政治协商会议是长期存在的、固定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它的名称也应该是正式的、固定的。因此,建议把“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周恩来指出:许多团体都冠以人民两字,政协何不采用?这个意见被采纳了。因为人民包括工、农、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爱国分子,人民民主的性质鲜明。1949年9月17日筹备会的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

1949年10月9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图为《人民日报》的报道


1949年9月21日到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66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毛泽东致开幕词。


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旗、国歌、纪年4个重要决议,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人民政协的第一件提案

《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提案全文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郭沫若、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44人联名提出了人民政协的第一件提案,题目是《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之政府,应由政府发出声明,否认伪国民党政府所派出席联合国会议所有代表的代表资格。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即由外交部部长周恩来致电联合国,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否认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权利。这件提案的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



第一件由民主党派提出的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致公党以党派名义递交了一份《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案》,这是人民政协历史上最早的党派提案。图为陈其尤代表致公党在全体会议上发言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中国致公党以本党派名义提出了人民政协历史上第一个由党派提出的提案———《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案》,即:“近年来国外各地政府反华,华侨生命财产和自由权受蹂躏,提请大会提出严正声明,并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这件提案对于维护华侨的合法权益,保护华侨的生命财产和人身自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刊登于《中国政协》2019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