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巨永军同志请辞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8 15: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3年9月27日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巨永军同志提出,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请求辞去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巨永军同志的请辞。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