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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历史上的高光时刻(四):第一份报纸...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09-29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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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

风雨七十载,辉煌耀神州。从人民政协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将自己同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第一个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第一件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心声的提案、第一次召开专题协商会……人民政协心系国家、履职为民。从政协委员第一次视察调研、第一次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到委员履职APP开通开启新时代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新形式,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紧跟时代步伐,立言立德。这无数个“第一次”,成为人民政协历史中一个个“高光时刻”,点亮了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本刊选取部分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次”,与广大读者共同回顾这些光辉的历史瞬间。


人民政协的第一份报纸

1983年4月6日,全国政协创办《人民政协报》,邓小平同志为报纸题写报名

1982年3月20日,在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学委会副主任聂真的主持下,全国政协学委会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创办<政协导报>的意见》,对报纸的名称、性质、内容、组织机构、出版发行等提出了初步意见。《政协导报》是最初提出的报名之一,另外还有《人民政协报》《民主协商报》《人民论坛报》等,后最终确定报名为《人民政协报》。11月9日,《人民政协报》试刊号第一期出版,在内部发行,征求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中央等方面的意见。11月24日,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在《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宣布了创办《人民政协报》的决定。


1983年4月6日,《人民政协报》创刊,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题写了报名。中共中央书记处为《人民政协报》确定的办报方针是:“立足统战,面向社会”。在这个方针下,《人民政协报》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各种理论、方针、政策,宣传各级政协组织和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其成员围绕国家大局参政议政,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所做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


《人民政协报》创刊时为周一刊,1985年1月改成周二刊,1994年1月改为周三刊,1997年1月改为周六刊,报纸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2018年,人民政协报成为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在新闻报道广度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又上了一个台阶。



第一次委员活动日


“委员活动日”是政协委员了解形势、加强联谊、活跃生活的一种活动形式。始于第六届全国政协,后来在地方政协全面推广。1986年5月和6月,全国政协办公厅根据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的建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在京常委茶话会。此后,全国政协办公厅根据委员意见,把这一活动的范围扩大至全体在京委员,于当年9月举办了第一次在京委员活动日。委员活动日起初不定期举办,后来逐步固定为每月一次。委员活动日的内容主要有:专题座谈、音乐茶座、医疗保健咨询、放映电影等活动。委员活动日密切了委员之间以及委员与政协机关的联系,丰富了委员的文娱生活,受到委员们的欢迎。



第一次召开专题协商会

第一次专题协商会会场


专题协商会是十届全国政协开创的协商民主新形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在人民政协进行协商的精神,全国政协每年都要召开专题协商会,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到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委负责同志进行互动交流。2005年7月,全国政协首次召开专题协商会,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建言献策。回良玉、曾培炎、华建敏到会听取意见。


专题协商会特点是: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请党政高层领导出席,形成对话和互动的机制,建真言、献良策,为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这已经成为人民政协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政协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成功探索,一个重要实践。



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政协三项职能

1994年3月19日,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拓展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在过去确定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两项主要职能之后增加了一项新的职能“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199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迎来了第三次修改,拓展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在过去确定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两项主要职能之后增加了一项新的职能“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赋予了人民政协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发表各种意见建议的主动权,使人民政协的“话语权”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


1995年初,八届全国政协第九次会议讨论并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随后,中共中央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这个重要文件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了全面阐述,明确了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推进了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本文刊登于《中国政协》2019年增刊